通知公告
关于开展第21届“十佳授课教师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  1. 作者:左艳秋
  2. 日期:2023-11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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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提升我院教师的讲课能力和业务水平,增进教师间的学习与交流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我院将开展第21届“十佳授课教师”评选活动院级讲课比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对象

全体在职在岗教师。已获得“十佳授课教师”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。

二、参评条件

1.忠诚人民教育事业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积极宏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爱岗敬业,为人师表,履行教书育人职责,坚持正向引导、传递正能量,引领学生健康成长,师德高尚。近4年内无教学事故或受到其它处分。

2. 具有4年以上本科教学经历(含4年,统计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)。

3. 近4年每年作为主讲教师独立主讲一门以上本科生课程(不少于 32 个学时,含32个学时)。

4.参与过至少1项校级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。

5.近4年在学校的评教活动中均获得良好评价以上。

6.2024年春季学期应承担课堂教学任务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1.教研室选拔阶段:2023年9月22日—11月10日,由各教研室根据学生评教、组织讲课比赛或者随堂听课等形式确定本单位参赛教师名单,并上报到学院教学秘书处。

2.院级比赛阶段:2023年11月10日—11月15日,学院组织教研室推选教师进行现场讲课比赛,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比。

四、推荐名额

1、教研室推荐名额:各教研室推荐2-5名教师参加学院决赛。

2、校级比赛推荐名额:推荐3名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第21届“十佳授课教师”评选活动。

五、评审办法

采用全院教师参与听课评审和专家评审相结合,专家评审成绩占70%,听课教师评审成绩占30%,听课教师按照参赛教师比例确定人数 。

六、评优安排

1、学院设立一等奖二名、二等奖四名,三等奖六名,优胜奖若干名,对于获奖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。

2、根据比赛评审结果,学院将推荐获得前三名的老师参加校级“十佳授课教师”评选比赛。

七、相关要求

1.各教研室需将参加决赛的教师课程信息上报学院教学秘书处,同时附上教师所授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。

2.参赛选手讲课时间为10-15分钟,讲述一个完整知识点。

3、参赛选手请提前一天把讲课所用ppt发至教学秘书处。

4、比赛评分标准,参照学校的评分标准

八、讲课时间地点

地点:雁山校区12407

时间:另行通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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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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